2024-12-26
1、【渭南市蒲城县兴镇在唐朝的称谓】蒲城县兴镇所在地区,在唐朝被称谓奉先。蒲城县历史悠久。夏商属雍州,周封贾国,春秋属晋,秦置重泉,北魏名南白水,西魏始称蒲城,唐名奉先,宋后名蒲城至今。在蒲城有句顺口溜:“先有兴市镇,后有蒲城县”。可见兴市镇比蒲城县历史更悠久。
2、兴镇,位于蒲城县城西13公里处,地势平坦,总面积为41平方公里。 兴镇,原名“旗仕坊”因在清乾隆年间,就以盛产优质白纸而称为“精纸坊”后因生意兴隆,而取名“兴市镇”辖18个自然村,9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534人,多数为汉族,有可数回族,其中农业人口26644人。
3、兴镇,隶属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地处蒲城县西部,东与桥陵镇和城关镇接壤,南与荆姚镇毗邻,西与苏坊镇相邻,北依桥陵镇。辖区东西最大距离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8千米,总面积为49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6月,兴镇下辖1个社区、13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兴隆村。
4、[编辑本段]行政区划蒲城县辖14个镇、10个乡:城关镇、罕井镇、孙镇、兴镇、党睦镇、高阳镇、永丰镇、荆姚镇、苏坊镇、龙阳镇、东陈镇、坡头镇、洛滨镇、陈庄镇、翔村乡、三合乡、贾曲乡、东阳乡、原任乡、龙池乡、椿林乡、平路庙乡、上王乡、大孔乡。共有7个居委会、359个行政村。
5、兴镇中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农村普通高中,迄今已有五十二年历史。学校位于县城正西十分里处的渭北名镇——兴镇。她的前身是“兴镇初级中学”,1970年因教育发展需要升格为“兴镇中学”。
陕西省蒲城县征地补偿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该土地被征收之前的平均三年的产值6~10倍来进行确定的。最主要指的就是土地补偿方面的费用,除此之外,还包括有安置人口方面的补偿费用。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市(县、区)政府务必于2010年5月1日前公布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到各个区片)。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