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应正常(电力供应正常 有序)

2024-06-26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全文」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而制定的。在电力安全事故发生时,电力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3、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条例进行上报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企业负责人报告。

4、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适用本规定。

6、《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经过2011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发布的文件。该《条例》共6章37条,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电力系统为什么需要设置负荷备用容量

是为了保证电力系统在下列情况下能不间断地满足电力的正常供应。

负荷备用容量。在实际运行中,电力系统的负荷处于不断变动中,为保证供电质量,平衡跳动负荷而设置的备用容量为负荷备用容量 (2)事故备用容量。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置一部分备用容量,以便在机组发生事故时能投入工作,为事故备用容量。 (3)检修备用容量。

电力系统之所以需要备用容量,主要是由于电力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用户用电的不均衡性所决定的。电能的生产,输送和消费几乎同时进行,电能又不能大量储存,而用户的用电又具有随机性和不均衡性特点,因此,为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连续地发供电,则必须设置足够的备用容量。

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合格,系统需要具有一定的备用容量,只有在具备系统备用容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进行系统的频率调整与厂间负荷的最优分配。系统电源容量大于发电负荷的部分称为系统的备用容量,即备用容量=系统可用电源容量-发电负荷。

提高变电运行供电可靠性的措施

1、提高变电运行供电可靠性的措施 加强思想重视和高素质队伍建设 变电运行工作人员是保证变电运行可靠性的关键。应加强操作行为规范的管理,加强对变电运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对需用电客户供电的可靠性是电力生产企业保证自身经济发展的基础,变电运行供电可靠性是电力企业必须实现的技术指标,它是电力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要提高一个设备的可靠性,在设备质量可靠性一致情况下,单靠设备是无法提高可靠性的,这就需要增加设备性能的冗余性,靠更多的设备来大幅提高整体设备的可靠性,也就是说需要加强设备备份,依靠备用设备+正常设备,共同来提高整体系统的可靠性。

4、对变电运行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研究是供用电质量的保证,同时也是实现电力工业现代化发展的有力抓手,对完善和改进我国电力工业技术与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及进行电力运行网络建设和改造意义重大而深远。

5、加强对变电运行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变电运行人员对电气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能力、熟练操作能力以及应变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实现减少变电设备停电时间。2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指标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是指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

6、我从事变电运行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我基础较全面,基本功较扎实,对变电运行方面的知识技能有较全面、较系统的了解,具备较强的知识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 经验 ,能够全面做好变电运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作为一名站长和支部书记,我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